内容侵权案云厂商被连坐 专家:云厂商应免责
内容侵权案云厂商被连坐 专家:云厂商应免责
2017-05-23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admin目前,阿里云公司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虽然法院最终判决结果还不得而知,但是这起云厂商被诉侵权案,必将对今后类似案件的判决产生深远影响,从而也引发了业内对于云服务器提供商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审查义务的思考。
网络侵权案件服务器提供商判决有先例
近年来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件屡见不鲜,早在2006年就有相关媒体曾经报道过一桩网络侵权案件,其中同样涉及服务器提供商,但两起判决结果却截然不同。
2006年,北京某影视公司(下称北京影视公司)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景德镇a公司,诉称a公司未经同意在网站上在线播放其拥有著作权的电影《七剑》,诉求a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30万元并承担停止侵权和陪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景德镇a公司接到诉状后,申请法院追加浙江b公司为被告,并提供证据证明北京影视公司诉称的侵权网站其实是浙江b公司租用a公司的服务器开办的。
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定:原告享有《七剑》的著作权,在该著作权受到侵害时,有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互联网上各类信息内容庞杂、数量巨大,各网站之间既有互联性、开放性,也有独立性,作为网络基础服务提供商的景德镇a公司无法对链接的信息先行判断是否存在权利瑕疵,亦无审查义务。
因被告景德镇a公司已经责成被告浙江b公司删除了侵权作品《七剑》,原告对此无异议,则原告要求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已经实现,故不再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由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服务器提供商在此案中的无责判决。
普遍性审查,服务器提供商并无此权利和义务
在涉及阿里云的案件中,石景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阿里云公司作为云服务器提供商,虽然不具有事先审查被租用的服务器中存储内容是否侵权的义务,但在他人重大利益因其提供的网络服务而受到损害时,其作为云厂商应当承担相关义务,采取必要、合理、适当的措施积极配合权利人的维权行为,防止权利人的损失持续扩大。
从石景山法院对案件的表述中也可以看出,云厂商不具有事先审查被租用的服务器中存储内容是否侵权的义务,另外从国内目前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云厂商也没有审查被租用的服务器存储内容是否侵权的权利。
石景山法院判决阿里云败诉的主要因素之一为:阿里云公司对于乐动卓越公司的通知一直持消极态度,从乐动卓越公司第一次发出通知起,阿里云公司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未采取任何措施,主观上其未意识到损害后果存在过错,客观上导致了损害后果的持续扩大,阿里云公司对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此又引申出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在什么条件下,阿里云作为服务器提供商可以对用户的存储内容进行审查。此外,阿里云是否具备判断用户行为是否侵权的能力也值得推敲。
阿里云认为正常的逻辑应该是由执法部门判定是否构成侵权 然后由执法部门通知阿里云进行协助调查,而不应该直接由被侵权方要求阿里云进行调查工作,因为阿里云没有辨别内容是否侵权的能力。此外,如果任何机构和个人都可以要求阿里云对服务器存储的用户内容进行审查,那么阿里云用户的数据安全谁来保证。
专业人士:云厂商适用免责条款
了解到本次案件之后,财经网科技第一时间联系了阿里云相关业务人员和其代理律师,他们也向财经网表达了自己对该案件的看法。针对相关指控,阿里云公司认为自己并未侵权。
该公司代理人、北京百瑞律师事务所律师乔春表示,首先,阿里云公司并非涉案游戏的上传者和经营者,没有实施直接侵权行为;其次,阿里云提供的是云服务器业务,属于互联网基础设施提供者,类似于基础运营商提供的接入和传输服务,在法律上(如《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不应当适用通知删除规则;再次,云服务器业务作为底层技术服务,保障着整个互联网的运行效率和安全 ,如果在法律上对其课以过重义务,要求接到权利人通知后其审查用户内容,并对用户服务进行中断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那将威胁整个互联网的服务效率和用户数据安全;最后,综合平衡产业发展、权利保护和用户信息安全,我认为,在严格认定权利人合格通知后,云服务器服务商至多应承担接到投诉后的转通知义务。
阿里云公司认为,其已尽到事前提醒的注意义务,在服务器用户注册时已明确要求用户不得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同时要求用户承诺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软件。此外,本案中,原告并未提供合格的通知,才导致阿里云未采取转通知。
针对此案,财经网科技还采访了中国民法研究会副会长杨立新教授,杨教授表示此案石景山法院适用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第三十六条之规定,针对此条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释义》中有具体解释条款。杨教授认为,作为服务器这一底层技术服务的提供者,阿里云的合理技术措施十分有限,应当免责。
阿里云公司并不明知相关内容涉嫌侵犯乐动卓越公司的合法权益,法律并未赋予其擅自读取服务器租用人存储于服务器数据信息的权利。阿里云公司也没有从涉案游戏的运营中直接获得经济利益,其对服务器存储内容的合法性并不负有较高的注意义务。
数字化时代,用户数据资料安全至关重要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领域也出现了大量涉及网络的新型案件。此次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的云厂商被诉侵权案便是一起典型案件。
该案因涉及云厂商责任认定问题的案件,受到业界广泛关注。而其中的焦点则集中于云厂商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审查义务,其实本次案件的影响意义不仅仅局限于对于阿里云对与错的判定,也会影响到国内所有云厂商。
我们看到在数字时代到来之时,数据业务已经成为企业的核心机密,作为云厂商,如果可以毫无顾忌地审查用户存储内容,这显然是不可想象的事情,用户的数据隐私必须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至于用户的数据业务涉及到违法问题时,最起码应该在执法部门的指导下,对用户数据进行审核,否则用户数据还有什么秘密可言。
服务器提供商所处的角色就相当于电力公司和网络运营商,它仅仅是为用户提供一种资源的服务,但是当一些用户利用这种资源进行非法勾当时,阿里云不应当为其不当行为承担责任。就像电力公司和网络运营商不能因为用户投诉,随意给被投诉用户断电,断网一样,相应的动作应当由执法部门来触发,而并不是投诉的用户。
在这起案件中,阿里云作为服务器提供商,不是网络内容的直接提供者,也并非内容的间接提供者,它只是空间和基础服务的提供者,这点不同于我们看到的网络内容服务平台,这些平台对于平台内容有着无可厚非的监管义务,而在这起案件中的当事人之一,要求阿里云对于服务用户设置普遍的审查义务是否妥当,值得整个行业进行讨论和思考,财经网科技也会关注之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本次案件的后续审理,相信本次案件的最终判决将会对该领域业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产生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