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过户买房被加钱 领钥匙须买地下室
未过户买房被加钱 领钥匙须买地下室
2017-04-14 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作者:admin原标题:没办过户 买房被加钱
想领钥匙 须买地下室
俩业主买房遇烦恼 听听律师怎么说
近来,业主小韩与张波都围绕买房产生了烦恼。一个去年买了二手房之后,到现在一直没有办过户,如今房价上涨,原房主提出加钱的要求,他不知如何回应;另一个则是遭遇交房日期延迟,但他打听到领到钥匙的都是买了地下室的。
买二手房一直没过户 如今卖家要涨价
在鹿泉工作的韩先生,去年8月份通过一家中介,看中了西部风景小区的一套二手房。当月中旬他与卖房者和中介三方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房子价格约37万,在付完定金后,办理过户,然后再付尾款,对方最终给钥匙。韩先生说,签完合同后,他就给卖房者5万元定金,并等待办理过户。
他说,当时在合同中,对于办理过户的时间并没有具体约定,只是有一个口头承诺,大约是用3至6个月时间办完。韩先生说,由于原房主还没有房产证,因此先要办理房产证随后再办理过户。他说,中介待准备好相关材料,后来给他打电话,说可以办理房产证了,但是对方却一直没有办理,这导致过户手续也没有进展。
韩先生说,到了今年3月份,他面见房主,催促对方办理房产证。而对方却称,目前房价已经上涨,如果想继续购买的话,需要在原有房价基础上再加20多万才可。“倘若再加钱我肯定买不起。如果买不了房子,我是否可以提出违约金的赔偿问题?”韩先生说,他就此也多次求助中介,中介也说与房主协调,但杳无音信。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认为,假如已经具备了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房主不去办理,再加上中间房主再次加价,可以认定房主违约。买房者可以按照合同中对于违约的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同时通过诉讼,要求房主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继续履行合同。王润奇说,买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过户时间,防止出现类似纠纷。
想领新房钥匙 必须买地下室?
日前,一位在博雅盛世小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致电本报称,到了约定的交房日期,开发商却找种种理由延迟交房,让他感到蹊跷的是,身边已有邻居开始装修。“一打听才知道,领到钥匙的都是买了地下室的,这不是强制我买地下室吗?”
博雅盛世小区位于东北二环交会处,是一个新建小区。近期,该小区开始陆续交房。业主张波(化名)在2013年购买了这里的一套商品房,当时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约定,将会在2016年年底交房。可到了约定日期,房子并没有任何动静,张波按捺不住赶紧去找开发商,对方告知,因为一些原因交房日期拖延了,让他回家等通知。然而这一等快三个月过去了,张波又找开发商,对方继续搬出同样的理由表示延期交房,也无法告知他具体交房日期。
令张波感到十分奇怪的是,他发现已经有邻居拿到了新房钥匙,并开始着手装修。同一期新房,为何有的已经交了房,有的却还没有?带着疑问,张波找到开发商。“工作人员说我家房子没有达到交房条件。我问他为何同一栋楼达标条件却不一样,对方就说不知道。”
张波告诉记者,后来他才从业主群了解到,但凡购买了地下室的业主都顺利交房,有的业主后来去买了地下室,第二天就拿到了钥匙。张波称,买房时他提起过地下室,售楼员说是自愿购买,而购房合同上也没有必须购买的相关约定。“可实际情况却是,没有购买的就是至今接不到交房通知。”
眼瞅着有些人都要入住了,张波一筹莫展。“地下室哪里有强卖的道理?!”张波对此十分气愤。
就此事,昨日记者联系上该小区开发商,一位工作人员对于“强制购买地下室”一事予以否认,他表示,地下室属于自愿购买范围。随后,记者又联系上一位售楼人员,对方也对于地下室一事给予否认,并解释:“有些业主家没有交房,是因为交房验收手续还没有办理完,验收需要盖13个章,现在公司相关部门也正在办。”当记者提出,“为何同一栋楼有的交了房有的没交,同栋楼的验收情况为何不同”时,对方称,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
对此,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表示,无论是开发商主张的因某些原因而无法交房,还是验收手续没完成而无法交房,这些理由都不构成可以法定免责事由,开发商逾期交房已经属于违约,业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开发商交付钥匙并支付违约金。(记者 丛俊儒 卞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