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铁总联合发布新规 杜绝“跑站骗票”现象
民政部、铁总联合发布新规 杜绝“跑站骗票”现象
2016-01-05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admin本报讯(记者 郑林)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问题作出了规范。自今年4月1日起,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退票或改签产生的退票款“直接退回购票所用公务卡或账户,不得退给受助人员”,以杜绝“跑站骗票”的现象。
“跑站骗票”现象一直存在
据了解,自2003年救助管理制度建立以来,在各地民政部门、救助管理机构和铁路车站配合下,大量受助人员得以及时乘车返乡。但在实际工作中,因无法对受助人员进行“事无巨细”的核实,有一些恶意求助人员,在取得车票后自行到车站退票、改签或转卖他人,将票款据为己有,扰乱了救助管理工作秩序,耗费了国家救助资金。
为了扼制“跑站骗票”的行为,救助站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受助人员核实、确认自身能否解决返乡车票。丰台区救助站工作人员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自从各区救助站实现联网以后,‘跑站骗票’的情况已经少了很多。”他指出,因为每一个受助人员都有备案,如果某个受助人员短期内多次进出不同救助站,工作人员经过核实可以不予提供返乡车票。
工作人员同时也坦言,由于无法追踪,获得车票的受助人员是真的回家了,还是转手将车票退了,救助站也难以核实。
受助人员返乡将使用专用车票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恶意求助人员可以“跑站骗票”,很重要的原因是救助站购买的返乡车票和普通乘客购买的车票“一模一样”,由此流浪乞讨人员可以将车票通过退票等方式取得现金收益。
本市救助站曾通过加盖“政府救助、禁退禁卖”印章的方式,提醒火车站方面不予退票。但是救助站工作人员也承认,虽然盖有印章,火车站方面可以不予退票,但是受助人员还是可以采取低价转售的方式,将车票卖给他人。
根据《通知》,自今年4月1日起,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车票式样由中国铁路总公司通过调整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统一确定,保证专用车票标记易识别易保存,并由救助管理机构与当地铁路车站共同研究确定专用车票的购、退、改签、票款结算等事项。有条件的车站可指定票务窗口负责办理专用车票相关事宜。
退票款返回专有账户
为了打消“跑站骗票”者的念头,《通知》对专用车票票款管理进行规范,即使受助人员成功退票,也无法获得退票款。据了解,受助人员返乡车票的资金流转将实行“封闭式”管理。购买专用车票“使用公务卡或与铁路车站协商确定的账户付款”,退票或改签产生的退票款“直接退回购票所用公务卡或账户,不得退给受助人员”,在购票、改签、退票的流程中不产生票款现金,从制度设计层面不给恶意求助人员留有套取资金的漏洞。
此外,各地民政部门和铁路局还将建立定期沟通联系机制,确定对接铁路车站和救助管理机构。铁路车站发现专用车票的购买、使用等方面出现异常的,及时向救助管理机构通报并核对情况。救助管理机构可在有条件的铁路车站设立临时救助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