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门立法滞后 国土部年内或出台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门立法滞后 国土部年内或出台规划管理办法
2015-08-01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北京7月31日讯 记者 郄建荣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已列入国土资源部今年立法计划。据国土资源部透露,目前,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基本框架己形成,年内或有望出台。
据介绍,我国已组织开展了三轮全国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至今已形成了国家、省级、市(地)级、县级和乡镇级五个层次完整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体系,按规划批地用地的制度已经建立,对统筹保障发展和保护耕地,促进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由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专门立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影响了规划地位和作用的进一步发挥。有关专家认为,目前现有法律法规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规定比较原则不够全面,各级规划的功能和定位、规划编制的程序、规划修改的条件权限、规划实施的措施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不能完全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出现了一些地方对规划编制不重视、规划实施较随意等问题。因此,迫切需要通过土地利用规划立法,进一步细化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权威性。
国土资源部正在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除对规划的编制、内容、审查报批环节进行明确规定外,还着重对规划的实施、评估、修改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此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除将分散在各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技术规程等对规划的规定条款进行梳理汇总外,还进一步细化补充了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