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要求证明初婚 居委会:结婚证看不出是几婚
女子被要求证明初婚 居委会:结婚证看不出是几婚
2015-0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admin各种奇葩证明引起了大家的热议。可能大家都有这样的经历,要去办什么事,首先就得要开各种各样的证明,而开这些证明的时候,可能又让你去开开具这些证明需要的证明。这么说,可能有点像绕口令,但事实证明,生活中这样的事还真不少,四川成都的胡女士就被一个这样的证明折腾得疲惫不堪。
胡女士2006年大学毕业后户口落在了昆明,2012年她到成都结婚成家,此后一直在成都生活。户口在异地有很多不方便,胡女士便想把户口从昆明迁到成都去。没想到刚开始办第一步,她就被一张莫名其妙的证明给卡住了,这一卡就将近两年。
胡女士告诉记者:“从成都到昆明就为这一项证明就跑了4趟,上一次待了11天,住在这儿然后就不停地跑,就是无果,真的是办得很辛酸。”从成都到昆明来来回回地飞,打过的电话、让朋友帮忙跑腿更是无数,这到底是个什么证明这么难办?
原来,迁户口第一步要让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填写婚育状态,胡女士是2012年结婚的,这本来是很简单明了的事情,可是居委会工作人员说,结婚证看不出来是第几次结婚,所以她的婚育状态不明确。居委会工作人员说:“凭什么(给你盖章),我对你的情况一无所知。我怎么证明你原来是属于初婚、未婚,还是什么。”
工作人员要胡女士去开个证明,证明她结婚之前是未婚未育。虽然胡女士想不明白这结过几次婚和迁户口有什么关系,但她也没敢多问,而是拿出户口本向工作人员解释。胡女士是2010年买房时把户口落在盘龙区黑龙潭社区的,当时落户时户口本上明确标注着未婚。但工作人员说,户口本是用来管户籍的,不是用来管婚姻的,写着未婚也没用:“作为我们的行政资料我就必须把这个资料完整了,我要看到这个未婚未育的证明。”
居委会工作人员说民政系统、公安系统和街道办互不联网,胡女士自己得去民政局查信息。而胡女士2010年落户这里之前,户口是在另外一个区五华区,所以她得先去五华区民政局,开出在五华区那几年自己是未婚未育的证明。于是胡女士赶到了五华区民政局。
胡女士说:“06年到10年我(户口)是在五华区的,只需要证明06年到10年(我)是没有结婚的就可以了。”民政局工作人员表示:“那你就把06年到10年的户口(本)给我。”但胡女士说:“我户口已经划(走)了啊。户口10年已经迁出去了,你现在要问我要(旧)户口本,我确实拿不出来,10年已经换掉了。”
2010年胡女士把户口从五华区迁走时,按规定更换了新户口本,上面的户籍登记地址也换成了新的,从现在的户口本上已经看不出来胡女士的户籍曾经在五华区。五华区民政局工作人员说:“我不能凭(你)讲就给你开证明”,并让胡女士自己先证明她的户籍确实曾经在五华区。胡女士告诉记者:“他说你可以去你原先的户籍所在地去开一个户籍证明,证明06年到10年是在我们五华区的户籍,拿这个户籍证明我给你开一个当时未婚未育的证明。”
于是胡女士又按照要求赶到了以前的户籍所在地五华区莲华派出所,开这个“证明自己的户口曾经是在这里”的证明。胡女士是2006年大学毕业时作为集体户口,由省教育厅统一托管在这个莲华派出所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说,这种情况要先到省教育厅开一个证明,证明当时是托管户口:“去教育厅去开什么时候你(把户口)托管教育厅,什么时候户口迁走的,开好教育厅的证明拿过来盖章。”
胡女士已经被绕晕了,她糊里糊涂地又来到省教育厅,开这个户口托管证明。省教育厅的工作人员说派出所让他们开证明是无理要求,要派出所先拿出个文件,证明他们有义务配合派出所开这个证明。胡女士再三请求也没用,只好又回到了莲华派出所。
派出所工作人员其实只简单操作了几下,就已经在电脑上查到了胡女士的户籍信息,可是却不肯给开这个户籍证明。工作人员坚持要省教育厅先出证明,并说这是程序,不能通融。无奈胡女士只好又从派出所返回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说:“你要告诉他,不是说他(派出所)一定要我们就要满足他们,我们满足不了我们也没有办法。”
被来回踢了好几次皮球,胡女士只好又回到最初的社区居委会,说明了情况。居委会工作人员表示:“我现在也不知道你这个怎么办了,这个就是中国现在这一块儿特别乱的一个地方,我们也不知道怎么解决。”
不知道该怎么解决,可居委会工作人员说这个证明还必须得开。工作人员又给胡女士一个建议,说胡女士以前的档案现在应该都在五华区档案馆,如果能让档案馆查一下档案,开一个当时未婚未育的证明,也可以。
总算找到了替代的办法,胡女士又按照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建议直奔档案馆。没想到在档案馆遇到了同样的问题:胡女士要先证明自己的户口曾经在五华区,工作人员才能给查档案。
只要输入个身份证号,档案很简单就能查到,可工作人员说能查得到是一回事,能不能查是另一回事,要查档案,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缺一不可。可要开户籍证明还是得到派出所。问题又绕了回去。胡女士只好又回到派出所,派出所又推给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又推回到派出所,事情成了个死结。实在没办法,她又返回到居委会。居委会工作人员说,事情之所以搞的这么麻烦,胡女士自己有很大责任,因为她平时和居委会沟通不够:“你结婚了,生了孩子,但是没有经过我们,我们是不清楚的。”
胡女士哭笑不得,这个要证明她“未婚时是未婚”的证明,几乎成了她人生最难破解的难题。
一个证明,需要各种证明来证明这个证明,绕来绕去,就成了一个死疙瘩。一个简单的事情,明明电脑中的信息就可以证明,可就是得要一张盖章的纸。可能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定,但看起来就像是在故意刁难。可是,事情真的就不能办吗?这个死疙瘩真的就无解吗?胡女士把自己的遭遇反映给了当地媒体,也拨打了市长热线。也不知道最后是哪个办法起了作用,事情前几天还真就解决了。这是个好消息,奔波两年终于有了一个结果。但这也说明,事情不是不能办,而在于怎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