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授权不可为 6位代表委员热议立法法大修
法无授权不可为 6位代表委员热议立法法大修
2015-03-09 来源:人民网 作者:admin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刘融)今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听取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这是立法法实施15年来首次修改。立法法是规范所有立法行为的法。2014年8月和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本次大会将是对草案的三审。两会召开以来,代表委员们对此广泛讨论,各抒己见,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建议。
与老百姓切身利益相关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说,立法法是为了规范立法行为,规范立法行为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立法的质量,“把立法法修改好,就能保证立法质量的提高,而立法质量的提高就会和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相关。”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连松表示,一些人认为立法法修改很“高大上”,似乎与老百姓关系不大,其实不然。比如,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完善了税收法定的相关规定,使纳税人对税收负担有更加稳定的预期。他认为,这是此次立法法修改的一大亮点。
“国家修改立法法,更有利于全国各地从各地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当地的实际、丰富完善地方性的法律法规。从时间上、效率上、法律实行的效果上,更有利于我们营造一个法治化的环境。”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郭连山认为。
确保地方建设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代表、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笑华认为,随着城市化的加快,需要相应的法律、法规去支撑。但是,比如温州却没有立法权。从立法法修正案二审稿来看,立法权下放的主要是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环境保护方面,在这三个领域地方可以立法,将对温州的发展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可以确保城市建设过程中有法可依。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表示自己今年最关心的是,立法法修改后广东立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广东设区的市没有立法权的有17个,这些市怎么在立法法的引领、规范下做好地方立法工作,是我在这次会议上特别关注的。”
黄龙云认为,立法法修改后给设区的市赋予了地方立法权,这是一个机遇,但也提出了立法人才缺乏、立法质量亟待提高等问题。“我想在大会期间把这些问题向全国人大反映,也希望赢得社会对立法人才的培养、培训的重视。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是良法的基础,在这方面我会投入更多精力去关注。”
修改立法法意义重大
针对立法法修改,代表委员们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贵州省委专职副主委,贵州省政协副秘书长黄惠玲建议增加一款:涉及跨行政区划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职权范围事项的,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两个以上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联合政府规章。
代表委员们表示,今年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修改立法法意义重大,他们期待以本次修改为契机,开启依法治国新篇章,让法律更好为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事业保驾护航,为国家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建设增添新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