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光权:贪污受贿等按情节严重来确定量刑更科学
周光权:贪污受贿等按情节严重来确定量刑更科学
2015-03-06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正义网北京3月6日电(记者 吴平)3月6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周光权做客由正义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5全国两会系列访谈。周光权认为备受社会关注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中“贪污贿赂等不能单纯以数额来量刑”是立法科学化和立法质量提高的表现。
周光权介绍,现有刑法对于贪污、贿赂犯罪的量刑是严格按照数额来的,跟数额之间有对应的关系。比如说,贪污受贿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死刑。可是,十年以上到死刑可以拆分的空间很有限,这客观上造成了在10万元到400万元之间,量刑幅度差距很小,最后就显得贪污10万和贪污400万没有差别。
“数额上把量刑标准掐得太死了,量刑的时候,很难保证罪刑之间的对应关系。”周光权表示。
周光权认为,立法上的具体数额删掉以后,给司法解释留了一定的空间,最高法和最高检可以制定司法解释。此外,每个地方的经济情况也不一样,在量刑的数额上还有一些回旋的余地。《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在数额上进行修改,是立法科学化和立法质量提高的一个表现,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