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宁: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是检察机关不能突破的底线
蔡宁: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是检察机关不能突破的底线
2015-03-05 来源:正义网 作者:admin正义网北京3月5日电(记者 王义杰)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做客正义网、人民网联合推出的“2015全国两会系列访谈”,就如何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与大家分享了自己的观点。
近些年,随着浙江张氏叔侄案、内蒙古呼格案等多起错案的纠正,包括河南省司法部门纠正的赵作海、李怀亮案件,社会反响强烈,公众越来越关注司法机关在惩治犯罪的同时,如何更好地保障人权,严防冤假错案。
在蔡宁看来,依法准确办理多起案件的正面效果,都抵消不了一起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他说:“冤假错案对于检察工作、司法工作来讲,是大敌,是败笔,是致命伤,对司法机关威信、对党和国家的威信损伤很大。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对每一起冤假错案的发生,检察机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每一起重大冤假错案曝光后,社会公众都会对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提出强烈质疑。严防冤假错案发生是检察机关必须坚决守住、不能突破的底线,也是检察机关必须履行好的重大责任。”
蔡宁介绍,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河南省检察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会签《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的实施细则(试行)》等7个规范性文件,强化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2014年以来,河南全省检察机关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恪守罪刑法定、非法证据排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证据,依法对229人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决定。
蔡宁说:“防止冤假错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环节责任重大。今后,要更加重视正确把握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标准,更加重视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更加重视保障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更加重视坚决杜绝通过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证据,更加重视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对待来自社会舆论和被害方的压力。”
此外,蔡宁介绍,为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河南省检机关还将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全面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严格依法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证据,不仅要重视收集和采信有罪证据,也要重视收集和采信无罪证据,严格依法把好关口,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错误批捕、“带病”起诉、进入审判程序。要建立公开、规范的与律师交流沟通机制,让耐心倾听成为检察官的一种品质,保障律师依法行使执业权利,保证律师的意见被听取、合理意见被采信、诉讼文书有体现,共同防范冤错案件。要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对刑讯逼供、徇私枉法导致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或者造成错案的,以及错案发生后拖延不纠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严肃查办。要推进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办理程序改革,健全冤错案件发现受理、审查办理、监督纠正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