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企业家有五大犯罪风险点
2014年中国企业家犯罪报告:企业家有五大犯罪风险点
2015-02-10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治周末记者 蒲晓磊
2月6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了对9个单位的专项巡视反馈情况,其中包括中国联通等7家央企。
在中纪委发布的巡视反馈意见中,“利益输送”“关联交易”等词语多次出现。7个专项巡视组均在反馈意见中表示,还了解到一些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
继去年国企卷入反腐风暴之后,今年央企开始成为关注重点。回望过去一年的企业家犯罪记录,不难发现有几个最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
由法制日报社《法人》杂志、法治周末报社和中国青年报社舆情监测室联合发布的《2014年中国企业家犯罪媒体案例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在对2014年的426起案例分析后发现,当前企业家犯罪在企业融资、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工程发包承揽、产品质量等五大环节存在巨大风险。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法学研究所所长胡献旁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认为,中国当前还处于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阶段,旧的思维和习惯一时难以革除,新的经济制度和法律刚刚建立,尚需要一个完善的过程,身处改革大潮之中的企业家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犯罪风险。
7家央企均涉权钱交易
从去年11月底开始,中央巡视组对中国联通、中国海运、华电集团、东风汽车、神华集团、中石化等13个单位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视。截至目前,已经有9个巡视组发布反馈意见,其中包括7家央企。
巡视组发布的反馈意见显示,7家央企均涉权钱交易,其中包括关联交易、利益输送、买官卖官、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在中纪委对于中国联通、中石化、神华集团、中国海运的4家央企反馈意见中,均出现了“利益输送”的字眼。
中国联通“有的在子女出国留学、就业等方面接受供应商利益输送”。
中石化的“不同层级、不同板块经营管理人员利用掌握的资源和平台”,在工程建设、物资供应、油品销售、合资合作、海外经营中搞利益输送和交换。
其中,问题最严重的是神华集团与中国海运。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发现神华集团问题突出,除了一些企业领导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以外,还在煤炭灭火工程存在利益输送“黑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组长董宏指出,神华集团煤炭灭火工程管理混乱,一些私人老板受利益驱动并得到“权力”庇佑,打着灭火工程旗号大肆开采和销售煤炭,甚至故意制造煤田火点,谎报灭火项目。有的灭火工程层层转包,造成生态破坏,事故频发。灭火工程成为少数人的“暴利工程”,形成“链条式”腐败。
中国海运在利益输送的表现方式上则是“多种多样”。中央第九巡视组组长佟延成指出,多年来,中国海运一些领导人员及亲友和特定关系人围绕航运业务开办关联公司进行利益输送,“靠船吃船”问题突出。“有的通过关联公司承揽中国海运大量业务,贴着企业发财;有的开办私人公司,依托中国海运经营同类业务,面上干工作,底下揽私活,吃里扒外;有的以较低价格甚至低于成本价将运输业务交由自己或亲友的公司经营,损公肥私;有的虚构业务往来,侵吞国有资产,或在职时照顾关联企业,退休后被关联企业高薪聘用。”佟延成说。
除了利益输送,几家央企的关联交易也很严重。
东风汽车的部分领导干部的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与东风公司存在关联交易,“靠山吃山”问题突出。
中国船舶在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
华电集团虽未出现“关联交易”与“利益输送”的字眼,但仍有其他权钱交易的问题。中央第十一巡视组组长张化为指出,华电集团违规支付并购款,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选人用人工作中存在“带病提拔”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规提拔、任用干部问题。
中纪委巡视中查到的央企在并购、采购和投资等领域存在的问题,正是企业家容易犯罪的几大风险环节。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局局长徐开濯表示,要从领导机关抓起,一级抓一级,形成责任传导的机制,抓住基本建设、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
《报告》选出的十大国企企业家犯罪案例中,中石油李华林、冉新权等腐败案名列其中。其中,中石油旗下运营商昆仑利用总经理陶玉春,就是因公司财务等多方面原因,被有关部门控制调查,进而拉开中石油腐败案序幕。
最容易出事的5个领域
中纪委巡视中指出的问题,《报告》中同样有所体现。
《报告》在对2014年的426起案例分析后发现,当前企业家犯罪在企业融资、财务管理、安全生产、工程发包承揽、产品质量等五大环节存在巨大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中纪委巡视央企所点出的问题,与《报告》中指出的企业家犯罪风险点有几处颇为契合。
财务管理方面:
《报告》指出,财务管理环节的犯罪活动因涉及主体的不同表现为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等,此外还有关涉企业财务管理凭据的各类票据相关犯罪。
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在专项巡视中发现,神华集团的一些企业领导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谋取腐败“黑金”。“较长时间内,神华集团煤炭经营销售管理混乱,少数人操控重点合同煤审批权,形成较大寻租空间。有些企业领导人在煤炭经营销售中结成利益同盟,利用煤炭政策价差谋取私利,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中央第十二巡视组组长董宏指出。
工程发包承揽方面:
工程发包承揽环节的犯罪中,“寻租、出租”型犯罪占据多数。《报告》统计发现,该环节中民营企业多为发包方,由于市场经济力较弱,为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地位、获取经营机会,无序竞争,向行政主管部门、发包方行贿犯罪。而由于行贿、受贿因素的存在,工程发包环节也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环节埋下危害风险。
中纪委在巡视意见中指出,中国船舶物资采购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有的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从事关联交易,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企业建立的供应商体系比较单一,部分物资长期由一家供应商提供,或以各种理由指定供应商;有的内部审价把关不严,采购成本严重超预算;没有全面推行公开招投标,竞争性采购严重不足。在资产收购、企业重组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方面:
除了权钱交易,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方面的事故也会导致企业家身陷囹圄。
《报告》统计显示,安全生产领域的企业家犯罪所占绝对数目并不大,但是由于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将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的危害,因此该领域的企业家犯罪风险也不容忽视。
涉及产品质量领域的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上。统计显示,食品、药品领域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不仅案发率高,社会影响面也越来越广,甚至一些跨国企业也参与其中。
《报告》选出的十大民企企业家犯罪案例中,上海福喜集团案之所以名列其中,就是因为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涉案公司高管胡骏等6人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检察院批准逮捕。
企业融资成民企最大风险点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行为,屡屡出现在融资困难的一些民营企业家身上。
2月8日,新华网发布消息称,北京今朝汇元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在1年多时间,开设156家实体金店、17家虚拟金店,涉及19个省份,以高利返还为诱饵,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1亿元。辽宁省锦州市检察院近日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王美杰、邵兴旺等13名主要嫌疑人批准逮捕。
《报告》指出,围绕企业融资环节产生的犯罪主要表现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以及骗取贷款犯罪等罪名以及民营企业家为获取贷款等资金支持、扩宽融资渠道而对银行管理者、资本控制着进行的行贿罪、受贿罪等“寻租”类犯罪行为。
《报告》在分析之后认为,作为企业家犯罪的一大风险点,企业融资问题同时折射出两个隐患因素:
第一,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抵御风险能力较差,并普遍存在融资困难。国家金融政策的变化,对企业生产经营、市场环境和融资形势会产生较大影响,中小企业如果不能根据国家经济金融政策的变化做出敏锐的反应和及时调整,将会带来较大的融资风险;而国家经济制度的安排、宏微观经济环境的变化,行业竞争态势的加剧,也将影响企业经营并作用到资金链上,而中小企业又天然的在获取资金等方面存在劣势,这些都加剧企业经营风险和企业家犯罪风险。
第二,目前我国经济领域,股市长期持续低迷、房地产市场受到国家调控制约,而银行存款负利率以及隐性的通货膨胀因素等的存在,导致社会闲散资本缺少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大量的闲置资本的升值需求与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相互吸引、相互共生,企业融资行为在缺少有效的监督管理下是产生犯罪的重大隐患。
“一方面,企业家必须了解国家政策的发展趋势。如果不了解行业政策,如果与行业政策相违背,就会带来很大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企业制度上的管理。有些企业在规模升级之后,相应的管理并没有随之升级,这就导致了制度监管的不到位。”胡献旁对法治周末记者表示。
胡献旁建议,应当建立企业稳健的企业发展规划、经营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国家的金融政策往往会随经济形势的变化而调整,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在国家银根收紧的时候,会面临融资困境甚至资金链断裂,很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就因此而生。因此,企业家建立稳健的企业发展规划、经营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会有效化解企业在资金短缺时的犯罪风险。”胡献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