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73家国资律所将脱钩改制
广西73家国资律所将脱钩改制
2014-12-16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南宁12月16日电 记者莫小松 马艳 通讯员王巾豪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王荣华15日在参加此间举行的广西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培训班时表示,广西司法厅将分阶段、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全区73家国资所的脱钩改制工作,解决国资所普遍存在的编制虚设、职责不清、管理粗放、效益低下、活力不足等问题,进一步规范国资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管理。
广西司法厅要求,对无编制、无经费、无人员、无资产的国资律师事务所,2015年内一律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事务所,或者予以注销;对虽有编制,但无经费、无在编人员的国资律师事务所,也应在2015年内改制为合伙律师事务所或个人律师事务所,或者予以注销;对有编制、有在编人员、当地确实有需要保留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应限期整改,要求在2015年内整改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国资律师事务所,并予以严格规范管理。
此外,王荣华介绍说,广西还将进一步推动“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争取在2015年实现全区所有的市、县(市、区)政府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进一步扩大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面。同时,广西司法厅将考虑下放部分区直律师事务所给相关市司法局或律师事务所所在的城区司法局管理。各市司法局直管的律师事务所也应部分下放给各县(区)司法局管理,进一步理顺律师管理体制,构建自治区、市、县(区)三级负责,分级管理、分工合作的律师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