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司法改革论坛
深圳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司法改革论坛
2014-09-24 来源:法制网 作者:admin法制网记者 游春亮
为更好的推进深圳市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广东省深圳市法官协会今天与深圳市律师协会联合举行了主题为“中国司法体制改革中法官与律师的角色定位”的论坛。多名法官和律师建议可在法官选任中引入律师等优秀人才。
今年6月,《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的框架意见》审议通过,并在广东、上海等地试点改革。7月底,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法官大会,开展审判长选任推荐工作,54名法官报名参加审判长选任,率先全国拉开了法官职业化改革后审判长选任大幕。
第一个发言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代理审判员唐国林对深圳的法官职业化改革作了总结:一是法官身份的去行政化,实施法官单独序列管理,与之相关联的是去地方化,也就是省一级法院垂直管理;二是法官的职业保障机制,包括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而改与法官等级挂钩、适当提高工资等;三是法官精英化和法官员额制,以及法官选任委员会等;第四就是法官的监督机制,包括法官惩戒委员会等。
“我在法院工作12年,作了8年的法官,还作过副庭长、审判长,也得了很多荣誉,如今我居然还是代理审判员。”在唐国林这位一线办案法官的眼中,法官职业化改革给他带来的不仅仅是职业压力,还有工作压力,“我现在一年要处理近200宗二审案件,法官职业化改革后法官要减少三分之二,意味着工作量要变为现在的3倍,也就是一年600宗二审案件;第二个压力是追责制度,你需要为你的哪怕一个微小的过失承担责任。”
在唐国林看来,法官职业化改革在法官的准入和选定中,应综合考虑年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各类因素,法官的选任应具有开放性,要吸收其他行业的优秀人才,比如律师和大学老师。此外,法官的员额制要考虑实际情况。
深圳律师李建华指出,上海、深圳这些列入改革试点的一线城市,民、刑事案件量大而持续增长是司法常态。按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今后一线办案人员会呈一定比例增加,但不可能数倍甚至十倍于现有编制的审判人员数额,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目前办案人员数量与所办案件数量不成比例的问题。而解决这一固疾的药方则是通过必要的改革和制度安排让优秀律师在司法中担任要角。
李建华建议,律师长年执业积累的恰恰是丰富的办案经验,在法官员额不足的情况下,可将律师引入法官队伍,使其常态化;有必要将遴选委员会建成由律师和其他律师界职业人士为主的常设机构,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去行政化,提升律师在司法改革的监督作用。
深圳律师崔军也认为,司法公正,要设计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权力架构均衡化的科学制度。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础,是社会权力架构的均衡化;司法公正的基础,也要依靠司法公权力和社会私权利的均衡化。其中,不仅包括司法公权力之间的制约平衡,还要包括作为社会私权利代表的律师,对司法公权力的制约。从某种意义上说,司法体制改革的关键,是能否发挥律师在实现司法公正过程中的作用。
法制网深圳9月2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