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查个人通话记录属侵权 专家:应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私自查个人通话记录属侵权 专家:应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
2014-09-03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作者:admin孟亚生
员工通话记录,单位有权查询吗?
南京一家单位因招投标被举报后,通过通讯公司调取员工通话记录查找“举报人”;法院判决认定该单位和通讯公司侵权。
郭山泽/漫画
早在2013年10月,网上就曝出一个名为“查开房”的网站,多家连锁酒店被曝“2000万开房数据”泄露,引起轩然大波,网站一度被查封。最近,媒体又曝出“查开房”网死灰复燃,网站确实能查询到个人开房登记信息,而且还有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等信息,且大部分准确无误。公民信息泄露让人们不堪其扰,买了房子、生了孩子,马上就会接到推销电话,公民隐私权受到威胁和挑战。人们不禁要问:到底是谁泄露了我们的个人信息?泄露信息的人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通讯运营商泄露客户手机通话记录的案件,起因是客户所供职的单位调查员工,两单位被判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单位调取员工通话记录
为“揪出”举报人,单位大动干戈,通讯公司配合。
2013年10月18日下午3时,南京一家危险废物处理公司(下称“废物处理公司”)召开中层干部会议。会议开始后,人事部经理用投影仪公布了一份通话清单。设备组部门副经理李东(化名)定睛一看,大吃一惊:“这不是自己的通话清单吗,公司为何要在会上当众公布呢?”就在他疑惑不解时,公司领导解释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总公司转来一封举报信,有人向总公司反映公司在一个土建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有泄密违规行为。“到底是谁向总公司举报的?”公司立即展开调查,然而一无所获。由于举报信上留了一个手机号码,公司领导灵机一动,着手追查公司人员“谁与这个号码发生过亲密联系?”最后在李东的手机通话记录单上发现他与这个号码通过电话。于是,公司领导推测,与李东有利益勾结的供应商因投标“落选”,李东不甘心,才和其一起匿名向总部举报。
李东听后,当即在会上为自己辩解。他一再强调,作为设备组机电安装采购负责人,和每一个有资质的供应商保持联系是分内之事。但是,公司领导却没有接受他的辩解,因为会前,领导曾询问与会人员谁和这位供应商联系过,李东却没有回应,公布他的话单是为了当场“戳穿”他与这位吴姓供应商没有联系的谎言。
看领导这样怀疑自己,性格刚烈的李东气愤难当,当即在会上和公司领导激烈地争吵起来,并和一名副总经理发生推搡行为。领导一气之下,作出对他免除职务、停发绩效奖金的处罚决定。
会后,李东自己作了调查,发现举报人他根本不认识。“我是设备组的,公司被举报的是土建项目,这事和我不搭界。我根本没有做公司所怀疑的行为。”李东多次向总公司鸣冤叫屈,要求公司为他恢复名誉,恢复职务。但是,他的请求不但没有得到答复,相反,今年2月9日,公司以他“因收受供应商好处,殴打公司副总经理等行为”,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