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审定下放各区实施事权
广州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审定下放各区实施事权
2014-08-05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admin昨天下午,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等会议精神,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广州市下放各区实施的具体事项目录》、《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稿。其中,最后1项文件稿将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委审议。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昨天的会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传达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全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推进会暨大连“6·30”中石油原油管道泄漏燃烧事故现场会、全省第三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广州市贯彻意见。会议强调,当前处于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季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有关要求,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要重点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少事故及人员伤亡数量。要以“城中村”整治为突破口,抓好“住改仓”、“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治理,务必取得显著成效。要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管理,防止违规转包引发事故。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加快推进危化品卸载基地的落地,抓紧实施危化品集聚区的专项规划。要全面铺开管道燃气入户,将其作为重大惠民工程加快推进。要吸取近期相关安全事故教训,开展油气输送管线改造工作。要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将各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创建全国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财政局制订的《关于停征我市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稿)》。该通知规定停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堤围防护费”等14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其中“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等13项收费自2014年5月1日起停征,“堤围防护费”自2015年1月1日停征。会议指出,要严格执行通知要求,进一步降低企业运作成本,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法制办制订的《广州市下放各区实施的具体事项目录(稿)》。该目录明确,广州市再次向各区下放事权25项,包括: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制定区域性供热供冷价格等。该目录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各区政府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实现管理重心下移。会议要求,各区要切实履行责任,认真做好事权承接工作。市、区要加强沟通联系,分享相关信息,防止管理脱节。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法制办草拟的《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暂行规定(稿)》。该规定共15条,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出庭应诉的概念、适应范围、出庭应诉的情形、责任追究制度等作了具体规定。会议强调,要认真抓好该规定的实施,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记者徐海星 通讯员穗府信)